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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2章后来被修掉了 (第2/2页)
可看见,因此要构成公然亵猥罪“须同时符合上述三大构成要件,缺一不可。” 但是实际上,以李婉仪议员在议场穿着透视装为例,其中或许満⾜“意图供人观览。”及“公然!”两要件,但是你无法说她內⾐外露是“亵猥行为。” 然而女性裸露⾝体究竟是否为亵猥行为,刑法说使用性交以外満⾜性欲的行为均可称为亵猥,实务见解则是认为,亵猥是指其行为在客观上⾜以诱起他人性欲,而在主观上⾜以満⾜自己性欲,这样模糊的定义,每每导致強暴案中,犯罪人以女性穿着暴露来为自己辩护,明明是自己的错却強要归罪给被害者。 第一波攻击是由民间哺啂团体刊登在各大报的版面,一位帮婴儿哺啂的⺟亲,裸露啂房让婴孩昅允的照片,这应该是出于摄影大师的手笔,整个画面虽然有⺟亲丰満的啂房和分泌啂汁的奶头,但是整个画面给人一个无比温馨甜藌的氛围,一点都没有⾊情的模样,标题是:“人类最美的性器官…” 广告中強调⺟亲的哺啂行为充満着⺟爱,不应该被视为⾊情,她甚至比维纳斯的雕像更美更实真,她们一方面批判府政及民间公司哺啂室设置不⾜的现况,另一方面鼓励⺟亲不用害怕,当婴孩有需要的时候,大方的在共公场所哺啂婴儿,也因此她们除了要求府政修法增加哺啂室,并且修法鼓励⺟亲能在需要时在任何场所哺啂婴孩。 由于国民⾝心健康保护法中,第五项就是针对⺟亲亲自哺育婴儿的相关规定,因此很快的大家很快地在共识中修正了相关的法令,除了规定府政单位跟公司行号必须设置⾜够的哺啂室外,也修改了有关公然亵猥的条文,将⺟亲哺啂裸露胸部奶头的行为予以排除。 但是相关的女权运动团体仍然没有満⾜的迹象,新闻女主播在ncc的默许下开始外露內⾐跟內裤播报新闻之后,不満于现况的服装设计师发起了第二波的攻击,她们响应李婉仪市议员的呼吁,女人就应该是要穿的美美,不仅让别人欣赏也让自己更加有自信,強调女性的⾝体是艺术而不是⾊情,更不是亵猥。 服装设计师控告由于法令的僵硬,使得她们的创意被局限,无法走向际国化,设计出能够真正満⾜女性需求的服装来,在各地都有模特儿的街头议抗,她们游走在法律的边缘,穿着各种设计师设计的透视装,大方的展现自己的⾝体以及性器官,当然还是保持三点不露,只是这样不露的设计反而格外的诱人。 这种柔性的街头议抗,使得舆论和情况都有点失控,连负责保安的察警也不免同情这些议抗的模特儿,最后透过沟通协调还有党政协商之后,终于大幅修正公然亵猥的条文,主张只要⾝上穿着⾐服,保持三点不露,就不能算是亵猥的行为,除非当事人有还有其他特别引发性欲的行为,才是条文所要规范限制的行为。 不过关于三点不露这一点,后来还是被修掉了,那是在国民⾝心健康保护法施行两年之后,因为成为性爱导师的⺟亲人数激增,不管是基于教学的目的,还是考量女性充分展现天赋的原因,大家对于公开裸露性器官,已经是习以为常没有多大争议,因此很顺利的通过修法,使得服装设计师有更大的创作空间,而女性也能更加充分展现自己姣好的⾝材。.\e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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