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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二十一章  (第4/4页)
也去。我不想再喝咖啡,也不想要人陪。我编了个理由回绝。    走到外头分手以前,她问我感觉如何。我说还好。    “还想喝酒吗?”    “不。”我说。    “很高兴你昨晚打了电话。”    “我也很高兴。”    “欢迎随时打来,马修。必要的话,就算半夜也无所谓。”    “希望不会有这必要。”    “不过如果需要,记得打来。好吗?”    “当然。”    “马修,答应我一件事好吗?”    “什么事?”    “想喝酒时,要先打个电话给我。”    “我今天不会喝的。”    “我知道。不过如果你决定,如果你想喝的话,得先打个电话给我。能答应呜?”    “好。”—棒槌学堂·E书小组—    搭地铁往上城去时,我想到这段谈话,觉得自己轻易许诺,实在是很愚蠢。但——她听了很高兴。如果她高兴的话,撒谎又有何妨?    钱斯又留了口信。我从大厅打到他的服务处说,我已经回到旅馆。我买份报纸上楼,好消磨等他回话的时间。    头条新闻非常引人。皇后区一家人——父亲、母亲,还有两个不到五岁的小孩——坐着他们新买的闪亮奔驰出游。有人开车冲向他们,用散弹枪往车里扫射整整两管子弹。四人统统死掉,警方在他们的公寓搜查,发现一大笔现金以及尚未分装的古柯碱。警方推论,此次大屠杀与毒品有关。不是开玩笑的。    报纸没提到我留在巷内的那家伙。嗯,不出我所料。他碰上我时,周日报纸已经发行。倒也不是说他有可能会上明天、或是后天的报。如果我宰了他,他还有可能在报屁股占一小块,但一个被人打断双腿的黑小子有何新闻价值可言?    我正想着,听到有人敲门。    奇怪,清洁女工在礼拜天一律休假,而我仅有的几名访客通常会从楼下先打电话上来。我拿起椅上的外套,从口袋掏出点三二手枪。我还没把它扔掉。从断腿朋友身上摸走的两把刀子也都还在。我握着枪走向门边,问来人是谁。    “钱斯。”    我把枪放回口袋,打开门。    “一般人会先打个电话。”我说。    “柜台那人在看书,我不想打扰他。”    “真周到。”    “这是我的注册商标。”他打量着我,估算我有几斤几量。    然后视线挪开,开始扫视我的房间。    “好地方。”他说。    这话很讽刺,但他的语气不是。我关上门,指指椅子。他仍然站着“对我的脾气。”我说。    “看得出来。斯巴达式的,没有多余的东西。”他穿了件海军蓝夹克和灰色法兰绒长裤。没穿大衣。嗯,今天要暖和一些,而且他又一直呆在车里。    他走到窗旁,望出去。    “昨晚我找过你。”他说。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    “你没回电。”    “我刚刚才知道你留了口信,再说我又正要出门。”    “昨晚没在这里睡?”    “对。”    他点点头。他转身面对着我,表情难以捉摸。我以前没见过他这副神情。    他说:“你跟我所有的女孩谈过?”    “嗯,除了桑妮,”    “是啊。你还没见过她,是吧?”    “对。我昨晚试了几回,今天中午又打了一次。一直没人接听。”    “她昨晚找过你。”    “没错。”    “什么时候?”    我试着回想:“我大约八点离开旅馆,十点过后不久回来。那口信已经在等着我、但我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留的。按说前台该把时间写上。但他们常常敷衍了事。总之。留言条我八成已经丢了。”    “没有保留的必要。”    “是啊。知道她打来就好,留着干嘛?”    他盯了我好久。我看到他深棕色的眼睛里闪着金点。他说:“cao,我不知道怎么办。这不像我。大部分时候我至少以为我知道该怎么办。”    我什么也没说。    “你是我的人,因为你帮我做事。但我看只有天知道。”    “你到底想说什么,钱斯?”    “妈的。”他说“问题是,我能信任你多少?我老在想,我到底还能不能信任你。我是信任你。毕竟。我把你带到我家,老兄。我可从没带别人去过我家。我他妈的干嘛那么做?”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    “我是说,我想炫耀吗?我是想跟你说,瞧这黑鬼的格调够高吧?或者我邀你进去,是要你看看我的灵魂?妈的,不管怎么说,我开始以为真的可以相信你。但这样做对吗?”    “我没法帮你做决定。”    “嗯。”他说“是不能。”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下巴“我昨晚给她,桑妮,打电话打了几次,跟你一样,也没人接听。呃,好吧。那无所谓。没开答录机,那也没什么,因为有时候她会忘了接插头。然后我又打过去,一点半,或许两点,还是没有回答,所以我就开车过去瞧瞧。当然我有钥匙。那是我的公寓。为什么我不能有把钥匙?”    我开始明白是什么事儿了,但我让他自己讲。    “呃,她是在那儿。”他说“她还在那儿。你明白吧,她已经死了。”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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